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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1年生,天蠍座,台北人,前台灣高中教師,現職美國藝術職人。

2013年3月28日 星期四

[轉]新郎愛上收禮金大姐 自曝淫照幫告小三換妻原諒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新北市楊姓業務員5年前結婚,婚後竟與在婚禮上幫收禮金的楊女搞婚外情。直到去年,楊姓小三看見楊男全家福照片,忽醋勁大發還打電話給元配嗆聲,才讓整件事曝光。楊男於開庭時主動提出口交性愛影片,並詳述通姦細節,出賣情婦換得妻子原諒,楊女則被判4個月徒刑。
楊男接受《蘋果日報》訪問時表示:「我是『LP』被掐住,楊女威脅我與她上床,否則要告訴我太太,才會一直錯下去。」
判決書指出,33歲的楊男和43歲的楊女為新北市某大房仲公司同事,2008年,身為店長的楊男結婚,便請擔任會計的楊女幫忙收禮金,不料婚後兩人發展出不倫姐弟戀。
直到2012年3月,楊女看見楊男一家出遊照片,照片中情郎和元配濃情蜜意,突然雷霆大發,打電話給楊妻嗆聲,並傳送兩人相擁親吻的裸照,自曝兩人姦情:「他就喜歡對我用強的。」被挑釁的楊妻一怒告上法院,控告兩人通姦並求償120萬。
為換得妻子原諒,楊男在法院上坦承他和楊女每周均會做愛一次,有時還會趁開會空檔去偷情,並供出兩人不雅照和性愛影片;楊女卻辯稱兩人僅在婚前有過性關係,照片影片均是當時所拍,對元配嗆聲只是想氣氣對方,並強調婚禮當天自己還遭楊男強吻。
但法官認為,楊男身為人夫怎可能沒事自毀名節,另參酌口交影片及楊女寄發的裸體照片,判楊女4月徒刑,得易科罰金12萬元;而楊男則因出賣小三獲元配撤告原諒,全案仍可上訴。民事部分將另案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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