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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1年生,天蠍座,台北人,前高中教師,現職家庭主婦。

2013年9月16日 星期一

以結婚為前提的約會守則-別再安於曖昧了!


一直想要促成我的好朋友A跟好朋友D,A,32歲是娛樂業工作繁忙的女強人,外貌艷麗,個性上頗為公主,總是以忙為理由,希望別人多遷就她,要為他找對象還真的很不容易。D是外商公司的行銷主管,38歲的美國人,離過一次婚,小孩都長大了,感覺已經沒什麼牽絆。這條線原本不成,不知為何在另一次聚會之中,他們兩人倒是忽然熱絡了起來,於是A開始經常向我諮詢該如何應對進退。

常見Q&A

1.出去誰該付錢? 剛開始最好是各付各的,因為就算最後沒結果,大搖大擺,把對方甩個乾淨,也不欠對方什麼。(當然我知道很多公主就算全部花對方的也是可以覺得不欠對方什麼啦! 但我個人做不到。)
2.對方約我每次都想找我去他家附近,感覺就是他便宜行事、不想花太多精力碰面,是不是有點沒誠意阿....那我要去嗎? 你想去就去,覺得是有趣的活動就去。如果不想去,拒絕了也不代表什麼,你也可以再繼續約他去你想去的地方。沒有一定要誰約誰、誰遷就誰,順其自然就好。

兩個人出去吃過幾次飯,A對我說,覺得D感覺不像是花花公子,似乎是個認真工作的好人。這我們倒不予置評,認識久了,總是聽說過他的一些事情,只是我們總覺得那些畢竟不是我們親眼所見,可能都是些捕風捉影。客觀來說,他有一份不錯的工作,喜歡運動,實在也不像什麼壞人,但人在台北,總是要小心點好,台北這大染缸,好好的外國人來也變壞了回去。

所以這部份我的回答,恩,可能他想給你這種感覺吧! 這也不錯,表示他對你要就是認真的,不會把你當成玩玩的對象。我其實向來都很樂觀的,不樂觀的人可能會覺得,男生要騙女生不就是這樣,先讓你覺得自己是個好人,上過床再來個大變臉。但D也沒有吃過A豆腐,這點讓A覺得很加分。

有天早上我們和D出去,D看起來心情很好,原來是前一天跟A去了一個派對,玩得很樂。後來A傳訊息給我說那天晚上D親了她,讓她措手不及。我說,有了肢體接觸,最好要開始找時機問清楚彼此的關係,是我就會問了。

A有點不解:"其他人都建議我拖長曖昧的時間,只有你不是!" 他們的理由總是,男生不是都會害怕很快定下來嗎? 對年輕的男生可能是這樣,對年長的男生,恩,如果你是以結婚為目標的話,你不直接問個明白,錯過時機就糟糕了。

尤其跟外國人: I am seeing someone. I am dating someone. I am in a relationship....有程度上的不同,最好問清楚"What kind of relationship we are? 是還可以繼續跟別人Dating嗎? " 如果對方認為是,那你也別客氣繼續騎驢找馬,如果對方說不是,你可以開始實施你女朋友的特權,諸如有空就打電話關心他的行蹤,也不怕對方覺得打擾。(當然不是要你打過多的電話騷擾~只是想知道何時可以跟自己的親愛的碰面!)

一但對方把妳放在被親、被摟摟抱抱,好像也不特別覺得怎樣,對你有很開放,很敢玩的印象,那要走到一對一男女朋友,甚至結婚的關係就會成為持久戰了。此外,事業有成、年紀大的男生比較清楚自己要什麼,通常不會太浪費時間。年輕的時候,搞搞小曖昧是無所謂,如果上了年紀還享受只是搞搞曖昧的人,這種永遠長不大的幼稚男,最好對他敬而遠之。

曖昧看到的不是人的真實面,最終一定要交往看看。停留在曖昧階段,永遠不會真正知道這個人是不是和長久在一起,甚至可以走到結婚。聰明成熟的女人亦要懂得設定停損,其實一年就足夠認識一個人了,兩年算是試探有沒有結婚的意願,長不拖過三年。這是想結婚的女人都該有的信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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