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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6月16日 星期日

變得堅強的法則


我的有一個朋友常常跟過去的事情糾纏不清,因為是至親好友,不得不常常聽他倒垃圾。大抵不離前男友分手後明明有女友仍繼續曖昧兩年,所謂曖昧是有上床的曖昧喔! 讓她傷透了心。中間終於斷乾淨了一年,但一年後又回來纏(雖然這次她信誓旦旦地跟我說沒上床),每次她講起來其實我都有一種:又來了,有玩沒完阿...的感覺。

完全不理解是為什麼可以這樣~~~我是敢愛敢恨的天蠍,對過去的態度通常就是切割得很清楚,每任和平分手的男友都還保持連我老公都認識的正常朋友關係,不是和平分手的當然就是老死不相往來。要我對那種三不五時因為看我脆弱可欺就來勾勾笛的...只會讓我覺得噁心。因為如果被重重傷害過,為何要原諒他呢? 他有那裡特別值得我原諒? 難道只是些虛無的"人頭保證"嗎? 又不是小孩子了,你覺得我會相信嗎~?

朋友總是說我堅強,我堅強到我連我爸都絕不原諒。我的父親就是典型拋家棄子的男人,其他姐姐在多年以後幾乎都寬恕他,只有我沒有。每次他們跟爸爸吃過飯,埋怨爸爸其實有多麼無情,我都不置可否。因為,不是不要跟壞人接觸就可以免去這些煩惱了嗎? 姊姊們說不行啊! 他是我們唯一的親人! 那,請只怪你自己婦人之仁搞得自己傷心。跟那種人相處,只會永遠覺得被否定,因為他就是從來沒有愛過你一點點阿? 熱臉去貼冷屁股幹嘛?

我不是一開始就那麼堅強的。我其中一任男友他教我很多事情,讓我了解到,人只有自己能救自己,你不勇敢地對很多事情說不,容易被爛事、爛人纏身。別人同情你嗎? 不會,因為那是你應得的。舉個例子,克里斯布朗和蕾哈娜和好,只會讓人覺得,原來你他媽的就是欠人打阿,害我當初還那麼同情你,跟你一起譴責這爛人。對,人就是會有這種心態。在我嚴重憂鬱症期間,那位男友教我跟家裡斷絕關係,我赫然發現其實我根本就是超級陽光快樂的人啊!

其實我想說的是,如果你認為愛的真諦是恆久忍耐那就大錯特錯了,世界最病態的就是常常要你否認自己某些厭惡感、否定仇恨,告訴你人就是要原諒、要放下。聽我說,那些都是假的,那樣其實超級不健康,要讓自己強壯、健康起來就是:面對壞人就要勇敢地把他擊退。壞人如果都不用懲罰,那麼世界還有正義嗎? 當沒有人能替我們自己伸張正義,我們就只能親自替天行道。

無條件地原諒不該原諒的人,只會讓你變成臭水溝,所有爛人、爛的桃花、爛的事情,都因此覺得你是它們的歸屬,往你而去,那樣是你想要的嗎? 當然如果你本來就是喜歡很邊緣的生活就另當別論了。

不是說完全不能原諒,而是不要輕易原諒,要得到本人的原諒,Please show me what you got this time. 我已經又變得太好了,跟你不同等級,請拿出誠意來。30歲就是要有這種自信。

2013年6月9日 星期日

六位台灣女生和一個外國人分享他們對「西餐妹」這個迷思的不同看法



通常西餐妹指的應該是"只想交外國男朋友",台灣的就不考慮....。但是這裡面也很有趣的會發現仇視CCR的人,本身對島國文化有很強烈的自卑感。其實所謂的那些西餐妹,他們就算不吃西餐,只跟台灣男生在一起,行為舉止也會是男孩子口中的"破麻",她們也不會覺得跟男人上床代表什麼,心理要的也不過就是些新鮮刺激,男人不也是這樣嗎(只是對象都是台灣妹,大家就覺得貪圖新鮮刺激沒關係)? 我覺得這裡面也有很強烈的沙文主義的成分(台灣女人就是要留給台灣男人享用才對)。

我應該稱不上西餐妹,因為我只交往過一個外國人就跟他結婚了,但是老公常常說,他覺得在路上大家都會用很仇視的眼光看他,我是都沒再注意別人啦...神經大條,沒特別感覺@_@ 

2013年6月8日 星期六

【一天壹蘋果 20121120】外國的熱狗比較香 追洋族


女生就算喜歡外國人眼睛也要看清楚! 不愛惜羽毛的話,人家也只是把你當成玩玩的對象喔!

2013年6月2日 星期日

與外國人交往的Don'ts



這篇是針對歐美的外國人而言,其他東南亞國家我就不清楚了。其實很多文章都寫過外國人喜歡的類型(如 http://www.wretch.cc/blog/bysby/14928395),所以我針對的不是"交交男女朋友(或炮友)"這種層級,而是真的能跟外國人最後能修成正果、步入禮堂的原則。以我自己而言,在台灣我是絕絕對對嫁不出去的類型。在台灣男生眼裡,熟的人覺得我個性強勢,太有自己想法,說話犀利,對我望之卻步。不熟的只看見我性感,招來的全是爛桃花。如果不是遇見我老公,我早就下定決心不結婚,因為不想屈就自己去討好亞洲男人的口味。(亞洲男人喜歡什麼? 去看林志玲那種,超級被物化的典型:娃娃音、動不動就甜笑一下那種。詳情請洽http://www.youtube.com/watch?v=NqtJiFmjEtw )

曾經很努力成為亞洲男人喜歡的類型,但是最後仍然是大失敗。亞洲男人我常常覺得亞洲男生心底裡真的非常不尊重女人,我自己交往七年的男友,講到結婚就會大吵,耗了我七年青春,事後想想,兩個人在一起,你不結婚就是等於不尊重我的想法,我跟你還凹什麼凹? 但是在台灣這種事情所在多有,好多人的男友都無心結婚,讓朋友接近生育年齡自己獨自心焦,真渾蛋。

在PTT的婚姻板我曾看過有人抱怨想再生一個小孩,老婆卻不肯,因為帶小孩已經夠累,先生又完全不分擔。先生還怪老婆不懂體貼自己想創業的心情,說自己媽媽也是一路工作一路把小孩帶大云云。我是他老婆我一定覺得:這位先生,你媽關我屁事,我又不是你媽!  我只知道我也是人生父母養的,只想趕快等小孩不用一直看照趕快回去工作,有自己的人生,以免等老來你外遇在怨嘆我青春都耗在你跟小孩身上。

每次都覺得,PTT婚姻版上隨便一個台灣的婚姻都讓我想離婚,你要是真找的到你喜歡的台灣男性真的是很恭喜,如果找不到,想試試看跟外國人有沒有可能,請注意以下幾點:

1.請不要以為性感是萬能。

我並不是丹鳳眼平胸的亞洲人。我雙眼皮而且胸部32F,要說有什麼不同,我打扮非常多變,在家我就是素顏,一但要出門我可是會畫上大濃妝,穿超級高跟鞋的人,反差很大。我不常露事業線,因為那說真的讓人只覺得低俗,我比較喜歡露腿,非常結實讓人覺得有健康氣息 。誰不喜歡性感,但是台灣男人似乎都抱定的娶回家的就是要能守在家,所以看過太多男人家裡一個門神,外面小三還是妖嬌冶豔。外國男人比較不會有這種心態,他們對性感看得很自然,不會因為你性感就認為你是只能玩玩的對象。雖然性感,可是我的行為卻不隨便。我老公開始約我的時候,跟他說過我對外國人沒興趣,天黑以後也不見陌生人。

我老公雖然很喜歡我,但是在我強烈排拒之下,他中間也約會過許多其他台灣女生(據說都是自己主動搭訕他),別以為是單純吃吃飯那種,都是有睡覺的,他可以跟她們有"needs",但絕對不是我,他知道老娘沒那時間跟他胡搞。大家都是成年人,這也沒什麼。所以我跟他僅止於偶而吃吃飯好長一段時間,最多也是一起去爬山。

我這兩段要說的是: 你要賣弄性感吸引外國人目光我是不反對,但是那種愛不持久,只會讓你的電話待在Booty call的名單上面。倒不如多想些陽光正向的活動,讓人只要聯想到你,就想到正面的事情。有了這個基礎,當你留露性感的時候,對方會為你瘋狂只是意料中的事情。

2.請不要以為上過床就是在一起了。

台灣女生總是把上床這件事看得很如何如何,很容易這樣就死纏爛打。如果你不是真的床上功夫很好,讓人跟你上過床還回味無窮,那麼請放棄用性來控制男人的想法。跟外國人交往我覺得是無法避免談性這件事情的,並不是說我有多開放,而是這種事情是兩個人建立親密感的方式,有協調的性才可能有甜蜜感,正常以對就好。所以我要說的是,如果你跟對方還不到可以上床的階段,請勇敢說不! 可愛的親親他,說你還沒準備好,並無傷大雅,只是態度要肯定。半推半就後來對方沒有要深交的意思,又不甘願的那種是最難看的!  也讓外國人完全搞不清楚狀況,因為~雙方不都是在嘗試嘛? (但亞洲男人道是很吃這一套,所以你是那種不乾脆的人,也許還是跟亞洲男人交往比較適合。) 請注意,有沒有交往,請問清楚,對很多外國人來說,上床也是約會的一部分。

3.請不要索命連環call。

這普遍是我認識的外國人覺得亞洲女性最恐怖的一點,不然就是抱怨愛吃醋又很黏。我覺得亞洲女性可能自信心不足,所以很容易這樣,多找點事做嘛! 有自己的喜好跟生活,更有神祕感,對方更容易覺得你迷人喔! (亞洲男人似乎覺得女生吃醋很可愛,所以你如果是醋罈子,也還是跟亞洲男生交往就好。) 我自己除非真的有什麼事情,不然不會打電話給我老公,因為太難得,所以他每次接到我電話都超感動的。

4.請不要裝可愛、大濃妝。

我老公一直覺得亞洲女人裝可愛很恐怖,好像永遠都想停留在青春期,但是以外國人的眼光,他們喜歡成熟撫媚的女人味,可愛清純這種真的行不通,娃娃音尤其零分,讓他們覺得幼稚。自然不做作反而討喜。像是因為我喜歡運動,我雖然努力防曬卻還是小麥色皮膚,台灣人認為一白遮三醜,黑的女人就算漂亮也被歸為"辣妹",缺乏氣質,外國人倒是很欣賞。

其實亞洲女性還是有很多優勢,像是:連我這種被亞洲男人屛棄的強勢男人婆都明白,面子要永遠留給男人,我對我老公再怎麼兇,都是回家處理,只要出門都是做足面子給他,他朋友都覺得我是超溫柔體貼的模範妻子。我朋友娶美國、法國的女人,我真的覺得他們是老二都被剁了嗎? 老婆當場給難堪到這樣都能忍....(在朋友、父母面前因為超級小事飆罵老公+甩門)。哈哈...真佩服!

想到什麼在過來補充。

最後在附上我覺得有趣的新聞: 誰說老外愛醜女!「5種亞洲女」令外國帥哥不可自拔 | ETtoday國際新聞 | ETtoday 新聞雲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20408/37513.htm#ixzz2V4FLjTLS 






2013年5月29日 星期三

[新聞] 1夫2妻 登記結婚 告贏公證結婚

男子重婚不說,法官認為第二任妻子「其情可憫」所以判緩刑2年,根本就是法律率獸食人,讓人明明有冤卻難伸~通姦不除罪真的是台灣人就是原始的證明...單身有罪,已婚怎麼玩反而都沒差~大家不覺得這就是邏輯有問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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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時報記者楊政郡/台中報導〕一名羅姓男子上演「一夫二妻」戲碼,除了跟孫姓女子公證結婚,又與前妻繼續同居,後來還跟前妻復合辦理再婚登記;雖然羅男大享齊人之福,但「公證婚比不上登記婚」,害得孫姓女子淪為小三,被依妨害家庭判刑。 公開宴客遲未辦登記 民法第982條規定,97年5月23日後,法院公證結婚已不具法律效力,新人一定要前往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法律上才會承認婚姻的合法性。

前妻吃醋搶先辦登記 羅男89年與張姓妻子離婚,不過兩人仍與所生子女住在一起;99年間,羅男以單身名義與孫女交往,100年3月17日在孫女親友祝福下,兩人到台中地院公證結婚,同時公開宴客,但一直未辦理結婚登記。 兩人公證後不久,結婚照被張女看見,張女氣得要求羅男去戶政事務所辦理兩人再婚登記,羅男原瞞著前妻與孫女往來,暗享齊人之福,事情曝光後,只好同意於100年5月25日完成再婚登記。 還告妨害家庭 與張女登記結婚後,羅男告知孫女,他已與張女辦理再婚登記,孫女和羅吵了一架,自述她非常心痛,說他們兩人公證結婚後,羅男常藉口要照顧前妻、說前妻身體不好需人照顧,不能在此時拋棄她,說得有情有義。 孫女說,知道羅與張女又重新登記結婚,她基於「女人何苦為難女人」,原準備與羅男分手。

沒想到張女在101年8月間,接獲台中市政府「父母未就業家庭育兒津貼」通知書,才發現羅男戶口多了一個未滿週歲的男嬰,是同年3月30日孫女所生。 「其情可憫」緩刑2年 經以懷孕280天推算,孫女應是在100年6月後才受孕,也就是羅男與張女又辦理結婚登記後,張女因此控告孫女妨害家庭;法官發現上情,認為孫女其情可憫,判孫女兩月徒刑,但給予緩刑兩年。可上訴。

  http://tw.news.yahoo.com/1%E5%A4%AB2%E5%A6%BB-%E7%99%BB%E8%A8%98%E7%B5%90%E5%A9%9A-%E5%91%8A%E8%B4%8F%E5%85%AC%E8%AD%89%E7%B5%90%E5%A9%9A-221809156.html

2013年5月27日 星期一

[綜藝] 非關命運:甜蜜異國戀我男人是老外

[綜藝]今晚哪裡有問題:異國戀學英文最快?

[新聞]就是愛亞洲女人! 白男人掀「黃熱症」



亞洲女性現在成為了歐美白人男性的最愛,還有專門的交友網站,介紹如何認識黃皮膚的女子。一名60歲的美國男子,特別到安徽娶回30歲的中國姑娘,兩個人的結識過程以及在美國的生活種種被拍成了紀錄片,還在鏡頭前大吵一架。 就像自己寫、自己拍的電影,「伍迪艾倫」手牽著愛慕的「宋儀」漫步巴黎,而不管是好萊塢性格男星「尼可拉斯凱吉」的韓裔老婆,還是在媒體大亨「梅鐸」因竊聽案的聽證會上,挺身救夫的虎妻「鄧文迪」。這些美國影劇、媒體大咖的共通點,就是親密愛人都是亞洲面孔,然而這股浪潮,在美國爆發了一股疫情。

美國民眾:「當我看到亞洲女性,我會發出哇一聲,就有點像...聽起好笑,就像天使在我面前降臨一般,如果我看到一群女生,我總是先注意到亞洲女性,無一例外,我遇到過一堆男生,他們都對亞洲女性痴狂迷上了黃熱病。」 拿被蚊子叮咬,急劇發燒的黃熱病yellow fever美國人拿來戲稱,對黃皮膚、東方女性的痴迷,以及情有獨鍾。不但專為宅男介紹亞洲女性的網頁,還有鎖定有黃熱病光棍的月老網站,也有單身聯誼社,來替美國男性把脈問診。聯誼社:「我很好奇為何你要找亞洲女子,其他的族裔不行嗎?」民眾:「我深深被亞洲女子給吸引,其他族裔不行。」正所謂心病要心藥醫,發起病來還可能要人命。專家認為,美國人對非洲裔到拉丁裔再到亞裔的著迷,看的到這些族裔影響力的更迭,也嗅得到人性的喜新厭舊。 美國民眾:「黃熱病就是將亞洲人以及亞洲文化,給神秘化罷了。我想亞洲歷史悠久,文化背後具有豐富的美學美女跟白人跟拉丁裔相比,亞洲女性看起來相較神祕不同。」

許多聯誼場合深受儒家思想洗禮的亞裔女性,或是被刻板印象上所認定,溫順恭儉的她們,如今可是炙手可熱。美國民眾:「亞洲女性大體上來說,對伴侶比較貼心替人著想,也更忠誠值得信任。」 這部名為「尋找亞洲女性」的紀錄片中,住在舊金山、60歲的白人史蒂芬,在兩段婚姻都以離婚收場後,鎖定大陸女性做為再婚前提。他更千里迢迢飛到了大陸安徽,並且說服30歲的珊蒂到美國與他結為連理。只是理想總是最美,相處後,兩人因為文化差異的摩擦,火花四射,就連尼可拉斯凱吉兩年前,酒後對老婆動粗,被以家暴逮捕。 牽起許多東西方愛情橋梁的媒婆就說,她不時得從公親變事主。俗話就說,師父領進門修行在個人。亞裔女性多了白人青睞,交友天地更加寬廣,只是如果在亞洲沒能有好結果,到海外又是否能修成正果,恐怕沒有人說的準。
  http://tw.news.yahoo.com/%E5%B0%B1%E6%98%AF%E6%84%9B%E4%BA%9E%E6%B4%B2%E5%A5%B3%E4%BA%BA-%E7%99%BD%E7%94%B7%E4%BA%BA%E6%8E%80-%E9%BB%83%E7%86%B1%E7%97%87-085609186.html

2013年5月9日 星期四

[新聞]涉當小三妨害家庭 正妹前消防分隊長童雅黎遭停職處分




「正妹消防分隊長」童雅黎搶人夫當「小三」事件,童女為這起桃色風暴付出遭停職代價!在雲林地檢署聲請處刑書出爐,指童女觸犯刑法第239條相姦罪嫌,臺中市消防局隨即在今天(16日)下午召開考績委員會,對童女記大過並「停職」處分!童雅黎明天開始停職。

「消防局絕對沒有放任不管!」消防局長廖明川說,這是繼4月20日童女被消防局記過、調職之後的另一項重大處分。

廖明川指出,「這件事嚴重影響台中市消防局形象!」消防局積極並慎重處理。他說,今年4月間消防署調查報告出爐,指童女闖入南投縣竹山訓練中心去嗆大老婆,那個地方是公家機關,童女又是公務員,這些都是「不當行為」,當時該局就針對此事對童女記過處分,並將她由豐原分隊長降調為內勤科員。

至於「停職」則是針對童女妨害家庭的部分,依「警察人員人事條例」第29項第2項做懲處。廖局長表示,因童女始終不承認妨害家庭,消防局再進行調查,而日前雲林地院的處刑書出爐,童女觸犯相姦罪嫌,所以消防局考績委員隨即做出更嚴重的「停職」處分。

根據刑法第239條(通姦罪)有配偶與人通姦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其相姦者亦同。所謂「相姦」指的是未婚者與有配偶者發生性行為。此案是「告訴乃論」,如達成民事和解可撤回告訴,童女未來還可能有復職機會,否則可能遭「免職」打破鐵飯碗。

http://www.nownews.com/2012/07/16/11490-283489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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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女的超級可憐,因為憑什麼??? 這是他私人的事情,憑什麼因為這被停職???? 台灣真的是鬼島,噁爛得要命。 重點是她還是單身,其實整件事情官她屁事??

同樣的事情發生在柯林頓身上,他有被停職嗎? 還是台灣人會說,阿他是男的阿,這很正常,或是他老二被吸一下又不會怎樣? 這種私領域本來就不該跟工作混為一談,就想是你他媽的狗死掉心情很差,你還是要去上班沒什麼不同,不是嗎?

另外提供一則新聞,美國的官員花錢帶小三去旅遊,結果賠錢,原因是花的是公費!(He paid more than $70,000 in fines for ethics violations that included using public money for personal travel. He was subsequently divorced and is now engaged to the other woman, Maria Belen Chapur, who attended his victory party.)  誰管他戴不戴小三阿? 他的婚姻是他跟他老婆的事情。
http://news.yahoo.com/south-carolina-ex-governor-mark-sanford-wins-u-010044337.html

怎麼都沒人能理性地講句公道話,新聞一面倒的就是想把那女的置之死地,部覺得他只是愛錯人嗎? 那男的呢? 有結婚的反沒事,沒結婚的受懲罰! 真他媽的想讓人罵髒話!


[新聞]女人的青春一天價值3.8元


你覺得一個女人24至30歲的光陰,值多少錢?30歲的陳姓國中女老師不知台北捷運公司男員工羅文昌已婚,跟對方交往6年。她付出了6年寶貴青春,兩人出遊的費用多由陳女負擔,並協助羅男取得碩士學位。高等法院8日判羅男應賠償20萬元,全案定讞。

根據《自由時報》9日報導,已逾30歲的陳姓女老師表示,2006年10月和羅男認識,對方強調還是單身,兩人並以結婚為前提交往。
陳女指控,跟羅男交往6年來,兩人的出遊費多用由她付,自己還送了羅男皮包與公事包等禮物。羅男在攻讀碩士學位時,她還協助羅男寫作業,把英文資料翻成中文,並逐字打字。


羅文昌妻子發現丈夫出軌後,火速將婚紗照傳給陳女。羅男見狀只好向陳女坦承有過婚姻。陳女向羅男提告求償,但這位隱藏婚姻狀況的男人卻認為,自己的行為只是道德瑕疵。
陳女向羅男求償精神慰撫金150萬元,高等法院審理後認為,羅男隱瞞結婚生子的事實,甚至和陳女的親友見面,都有意讓她誤信羅男為單身;加上兩人發生多次性行為,造成陳女身心受創,8日判羅文昌應賠償精神慰撫金20萬元定讞。



2013年5月6日 星期一

[新聞]帶小三回家幫傭 偷情生子狠拋棄

這標題是自由時報下的,不是我下的。我只想說,他媽狠拋棄的是誰啊 ???? 台灣法律就是讓男人怎樣都可以,小三被騙還不能告~~~完全就是父權至上,跟穆斯林國家沒兩樣的野蠻。為了感情,原本的店長工作都丟了,還被背叛...真的很慘....。

[新聞] 美籍商人台灣劈腿 元配隔海提告法官判三月徒刑


這則新聞相當有趣,根據文章內容,明顯的雙方都是台裔。總是覺得,婚姻失敗,怪別人總比怪自己容易。88年來到台灣,兩年前,也就是100年達成離婚協議....前後12年才離婚已屬不易,德州我是不曉得,多數的州兩年就可以自動算是離婚,最長也不超過五年。既然如此又來告根本就只是死不放手只想來亂,竟然還判的成,完全就是莫名其妙。好在正常美國女人根本不知道台灣有通姦罪,不然台灣太多外國人都得去坐牢了! 這篇報導其實絕對有大書特書的價值~那位英文好請翻譯成英文寄給CNN!!


2013年4月20日 星期六

2013年3月30日 星期六

為什麼應該廢除通姦罪




其實這個議題真的被丟出來,還真意外,是前文化局局長龍應台提出。連續follow了幾天新聞,雷聲大雨點小,結論竟然是"一般民眾、學界學長仍傾向保留"搞什麼屁阿。


社會的風俗,最不可取的就是積非成是、積惡成習,習慣成自然。像是印度把小女孩賣去當妓女對它們來說在正當不過,是對家庭的貢獻。通姦罪就是這樣一個東西。


首先要提出的是,台灣離婚制度有嚴重的瑕疵,必須協議離婚不然就必須判決離婚。換句話說,如果你單方面想離婚是行不通的,這種社會,還有自由可言嗎~? 法律難道權力那麼大,可以強制你必須愛誰?? 當今的年代,生你的父母都做不到了你可能認為,要是想離就離,那婚姻多沒保障阿? 那是因為,我們的法律還是太爛,把婚姻跟責任綁再一起,往往離了婚就可以一了百了,國外就不同,跟你的伴侶離婚,代表你可以自由愛別人,但是該盡的責任,贍養費、扶養金,還是一樣都跑不掉。

何況想想看,別人不愛你了,吃裡扒外,你還要在那邊死纏爛打,有多難堪? 台灣女人就是這樣不懂得自重才讓人生厭。同樣的,若是你不愛對方,還要跟自己不愛的人糾纏一輩子,只要對方不想離婚,你跟坐牢有什麼差別? 美國為例,美國如果單方面要離婚,你可以向法院提出,法院會提出傳票讓對方回應,同時在六個月內必須完成其他離婚的交辦事項,否則還是辦不成(意思是想離的必須提出誠意去解決尚待解決的問題,如:財產、子女的照顧等等)。還有許多先進國家,只要一定的時間內(1-3年,隨國家不同)沒有同居事實,即可構成離婚的要件。連你們以為陳舊保守的大陸都可以單方面請離。《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四章規範: 男女雙方自願離婚的,准予離婚。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台灣方面,除了協議離婚以外,只有判決離婚一途,要件如下重婚。(2)與配偶以外之人合意性交。(3)夫妻之一方受他方不堪同居之虐待。(4)夫妻之一方對於他方之直系尊親屬為虐待,或受他方之直系親屬之虐待,致不堪為共同生活。(5)夫妻一方已惡意遺棄他方在繼續狀態中。(6)夫妻一方意圖殺害他方。(7)有不治之惡疾。(8)有重大不治之精神病。(9)生死不明已逾三年。(10)因故意犯罪,經判處有期徒刑逾六個月確定。


既然這麼困難,所以才有很多人都直接跳過離婚這一關開始偷吃,然後大老婆們都假裝沒發生來維護婚姻,姑息養奸。平心而論,大家應該都看過很多人帶著小三出入吧! ? 又有多少小三,守了那麼多年,最後一無所有還被告? 可惡的男人作享齊人之福,卻全然不用負責。

社會氣氛亦鼓勵男人偷吃,反正最後老婆總是會撤告,大家還會覺得那種對老公偷吃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的是人妻典範,曾經看過電視節目男藝人票選最佳人妻,第一名是胡小禎,原因是讓老公婚後繼續玩、跟女人開房間。

而且大家也腦袋很不清楚,總揶揄贊成通姦除罪化的人,是不是有通姦的意圖所以為自己鋪路,這其實僅是人對身體主控權的掌握,是人的基本權利,是追求社會正義,無關其他,扯到通姦的意圖未免扯太遠。單身的人,本來就有單身的自由,想跟誰睡覺都沒問題。可是我們的法律卻懲罰單身而不罰已婚,實在不合理。我的意思是,既然有罪,必須視為同罪。背叛婚姻的人反而不用被罰,實在是莫名其妙。

曾經跟過已婚的男人交往,這男人口口聲聲說他婚姻已經不行,他老婆如何討人厭煩:沒品味、沒情趣、不漂亮又不好好打扮。總是亂花錢不知節制,讓他經濟壓力很大。而且也不充實內涵,回家就跟她沒話聊。這男人從早上送我去上班後,自己也去上班,下班後接我去吃飯,送我回家洗澡幫我吹頭髮,送我上床睡覺後才回家。我的感覺:1.他真的恨透他的婚姻。2.他對我付出很多心力與時間。結論:應該是真的有心會好好把他婚姻處裡乾淨。其實東窗事發前,因為時間已拖長,已經太多人告訴他老婆他另有女人,但他老婆都裝作沒這回事,我多希望她跟我對質....。我是想要面對問題的那一方,然而礙於法律,我只能忍,不然是自掘墳墓。

我想到柯林頓跟露溫斯基,你們可曾看過外國女人,男人做了那麼多始亂終棄,大家還為他鼓掌叫好,認為他果然男性雄風不滅?? 沒有。但台灣就是會! 國外因為沒這種鬼法律,看看那老虎伍茲,因而多少小三跳出來爆料? 台灣不行,因為男人其實正大光明的利用法律,就可以封住女人的嘴,大老婆們也偏好粉飾太平,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的維護假象,這種社會風氣真的很令人不舒服。因為小三也被傷害著,卻被這個惡法強迫做無聲的人。

每每想到那個男人,拍拍屁股,沒事一樣的回到那個光環底下的幸福家庭,然後忍個幾年,再去騙其他女生,就讓我覺得...台灣的男人,從小媽寶,重男輕女社會之下往往被過度包容、寵愛,一點也學不到做事要負責任,這種情形,何時才可以停止? 所以通姦罪是該廢除,給台灣男人學著為自己負責,而不要總是像狗一樣,每次事後再來下跪搖尾乞憐一下,泣訴自己被強暴就沒事,實在很難看。

台灣婦女講到離婚就害怕跟財產分配有關,因為台灣法去對贍養費跟小孩的扶養費無強制力,往往男人隨便裝窮就可以逃過,所以法律的修改應該是讓財產分配一定要有強制力,同時,精神賠償方面,大老婆一旦聯合小三拿到證據,讓大老婆拿到更多財產補償,這才是雙贏。因為其實小三也是受害者,也很想懲罰不負責任的男人。


2013年3月28日 星期四

請不妨當個成熟瀟灑的女人吧!


最近我身邊發生了一件事,讓我覺得很傷心,也很疑惑。一個女孩A拿掉了一個外國朋友的小孩,在派對中傷心買醉,向我們泣訴她的遭遇。這個外國朋友叫他D吧!D和我們在活動中相識,老公離鄉背井,我很希望他能找到一些folks,所以也就有意無意的經常找D出來。我們眼中的D在知名公司當台灣部分的主管,雖然已屆中年,但是持續運動讓他保持的相當年輕。我們都感覺他有想穩定下來的想法,否則常常和我們夫婦hangout也很奇妙,也常不避諱要我們幫忙介紹。離過一次婚的人,以我的感覺,經過了一次失敗,他們要找的更是真命天女,一個真的能一起享受未來,一起開開心心的生活。所以可能不見得需要多漂亮,但是開朗幽默是必然的。

而這個女孩A呢?我很意外他們會有這一段,A的條件,我敢說,台灣男生來一個就殺死一個。是笑容甜美,有小虎牙的清新型,說話語氣像是小孩子,笨手笨腳,感覺總是迷迷糊糊,27了仍一副稚嫩的模樣。這種女孩對於非常怕女人強過自己的典型亞洲男人,絕對能激起保護慾望。

但是站在外國人的立場,這種女孩,活在12~15歲就夠了。姑且不論交際的手腕,老公總是問我,為何台灣的電視總是哭哭啼啼?或是女孩子為何常常用娃娃音?為什麼年輕女孩連只是走在街上都要用嚇死人的假睫毛?

這樣才像日本漫畫,這樣才萌、才楚楚可憐阿!說真的,笨笨呆呆、可愛、可憐對歐美方面的人行不太通。

成熟、優雅、大方,散發獨立聰慧的自信美比較有市場。另外,對性的態度切勿模稜兩可。外國人很直接的,既然你願意跟我上床,就代表你也有享受,雙方都是大人了,責任自然是一人一半,絕對不是上床就代表到手了! 在臺灣,女生都懷孕了,這樣不被抓出來公幹才怪!所以,不論你的對象是外國人還是臺灣人,真的到了最後一關,請別失去理智,充滿愛意的柔聲要求對方做保護措施並不過份,而是非常普通的事情。上過床也不要糾纏,每次看到女生這樣我都有種悽涼的感覺。

感情是兩個人之間的事,然而故事的結局,女生的朋友幫女生出頭,揍了D一頓(在我眼中還是很小孩子),可是這個女生私底下確仍然和D糾纏不清...這樣的女人感覺就是一個廉價,不能贏得男人的尊重。台灣女愛糾纏當然不只對外國人,對台灣人也一樣。對方知道你懷孕卻沒表示,也改認清對方了,既然如此何需糾纏?人必自重而後人重之,當個瀟灑小姐吧!30歲的女人,是該有這樣的決斷力了!

[轉]新郎愛上收禮金大姐 自曝淫照幫告小三換妻原諒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新北市楊姓業務員5年前結婚,婚後竟與在婚禮上幫收禮金的楊女搞婚外情。直到去年,楊姓小三看見楊男全家福照片,忽醋勁大發還打電話給元配嗆聲,才讓整件事曝光。楊男於開庭時主動提出口交性愛影片,並詳述通姦細節,出賣情婦換得妻子原諒,楊女則被判4個月徒刑。
楊男接受《蘋果日報》訪問時表示:「我是『LP』被掐住,楊女威脅我與她上床,否則要告訴我太太,才會一直錯下去。」
判決書指出,33歲的楊男和43歲的楊女為新北市某大房仲公司同事,2008年,身為店長的楊男結婚,便請擔任會計的楊女幫忙收禮金,不料婚後兩人發展出不倫姐弟戀。
直到2012年3月,楊女看見楊男一家出遊照片,照片中情郎和元配濃情蜜意,突然雷霆大發,打電話給楊妻嗆聲,並傳送兩人相擁親吻的裸照,自曝兩人姦情:「他就喜歡對我用強的。」被挑釁的楊妻一怒告上法院,控告兩人通姦並求償120萬。
為換得妻子原諒,楊男在法院上坦承他和楊女每周均會做愛一次,有時還會趁開會空檔去偷情,並供出兩人不雅照和性愛影片;楊女卻辯稱兩人僅在婚前有過性關係,照片影片均是當時所拍,對元配嗆聲只是想氣氣對方,並強調婚禮當天自己還遭楊男強吻。
但法官認為,楊男身為人夫怎可能沒事自毀名節,另參酌口交影片及楊女寄發的裸體照片,判楊女4月徒刑,得易科罰金12萬元;而楊男則因出賣小三獲元配撤告原諒,全案仍可上訴。民事部分將另案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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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老婆做牛做馬20年 劈腿夫向小三炫耀:她很耐操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桃園縣一名婦人,20多年來默默支持丈夫,每天做牛做馬,讓無後顧之憂的先生一路升到主管。日前她在打掃時,竟撿到存有先生和小三慾照與情書的記憶卡,「她很耐操,還有利用價值。」原以為自己的辛勞都是值得的,沒想到先生只當她是好用的奴才,讓她心灰意冷。
判決書指出,47歲的陳男與髮妻結婚23年,育有兩子。陳妻為讓先生能全力衝刺事業,每天起床燒飯、洗衣、做家事、接送小孩等,忙到全家上床睡覺後才有空坐下來吃晚飯。這樣還不夠,陳妻甚至還利用時間在外兼差貼補家用,把一生都奉獻給了家庭。
在苦熬多年後,先生終升上公司主管,月入10多萬,但也因此於兩年前搭上孫姓女同事。此後陳男常假借出差跟小三共赴外地幽會,並用相機拍下兩人床照,將任勞任怨的陳妻瞞在鼓裡。
為安撫孫女,陳男在給她的郵件中寫道:「她很耐操,還有利用價值,我會找機會和她鬧翻,逼她離婚。」為怕妻子看見,陳男將慾照和情書都存在記憶卡裡隨身攜帶。
但不知是是非善惡的因果循環,還是天意作弄,冥冥之中,似乎一切早有安排2011年4月,陳妻一如往常「幸福地」打掃房間時,意外撿到先生的記憶卡。在好奇心驅使下她打開一看嚇傻了眼,一張張先生與不知名女子的淫照盡入眼簾。原來自己的一生都是假象,她為先生付出一切,先生竟只把她當做免錢傭人
心灰意冷的陳妻有如大夢初醒,不但要求和丈夫離婚,還控告陳男與情婦妨害家庭,求償150萬元精神慰撫金。法官認為被告兩人確有損害侵權行為,審酌財產及收入,各判賠35萬元精神撫慰金給元配,以及3個月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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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公主病」「媽寶」「控制狂」 台灣男逼女人哈老外?



社群中心/台北報導
「老實說,我覺得台灣女人可憐爆了。」今年30歲的李女家境富裕,有很多機會出國旅行、接觸外國男性,談到台灣女性崇洋的「CCR」文化,李女認為,台灣男人普遍有「公主病」、「媽寶」、「控制狂」3大毛病,女人不愛也很正常;但在台的外籍男士也沒好到哪去,「很多人根本是速食料理還假裝高級西餐,完全吃不下去。」
家住台北市大安區的李女父親經營事業有成,她高中畢業後就出國遊學,遊學期間,她曾和多名外國男性交往,直到3年前才回到台灣,在某國際知名服飾品牌從事行銷工作,日前她因不滿上司苛刻對待憤而辭職,並決定於24日去歐洲散心,目前暫定要去兩個月。
受訪當天,李小姐開著一輛進口休旅車,身高155公分的她皮膚稚嫩、白皙透明,看起來就像20初頭的大學生一樣。打開她的臉書,不管是在夜店狂歡、還是去捐血,隨便一篇10來個字的文章都有數百人按讚,若是一些穿著清涼的照片,按讚人數更多。
隨著社會開放,有越來越多外國人來台灣旅遊、定居、工作,據統計,2011年在台外國人數量已高達46萬人,較1990年人數成長了近17倍,也因為如此,有越來越多跨文化戀情的產生(Cross Cultural Romance,簡稱CCR),隨意在網路搜尋,就可找到不少相關討論。
長年旅居國外的李女一邊滑動著手機向記者闡述自己的感情史,一邊分析:「怎麼比都是外國男人比較好。」她說,很多台灣男人都是極度的自我中心,需要女人照顧,沒有女人就活不下去,「就像日本男人一樣!」都是公主病上身的「老屁孩」,相比之下,外國男人就較獨立、有話直說,交往時不用為了討好對方費盡心思把自己搞到心力交瘁。
「我真的超級受不了『媽寶』!」李女回憶,她剛回台灣時曾與一名年約30歲的男子交往,兩人交往約莫1個月,對方總是在11點前送她回家,她還一度以為對方是「正人君子」,不想占她便宜。
正當李女打算和對方往下一步發展,暗示男友「今天我可以晚點回去…..。」怎知男友竟面有難色地回答:「可是我媽要我12點前到家……。」氣得她3天不接男友電話,「我什麼都準備好了!還換上新買的內衣!結果他居然在擔心媽媽會生氣!」
「台灣男人真的很愛把『我媽說』掛在嘴邊!」李女表示,外國人都多很早就搬出去住,父母也會希望小孩長大就快點離家,「最好的是未來結婚,不用整天看婆婆臉色。」
李女強調,「有自信的男人」最帥,但大部份的台灣男人常搞不清楚「自信」和「自大」的差別,不知如何彰顯自己的結果,就是凡事都想控制女人,告訴妳這個該怎麼做、那個該怎麼做,不聽話就要吵架,「男人不需要用『我比你強』的方式,女人也可以對你死心踏地。」
當然外國男人也不是每個都體貼、紳士、溫柔、慷慨、尊重女性,每個國家都有好人、壞人,台灣當然也有優質男。李女認為,這無關人種和膚色,而是文化和教育,「說到底,還是兩性教育失敗。」
李女以最近熱門的《黑人兄弟2年睡百「台妹」 非法共享身分竟沒人知》新聞為例,一邊檢視下方男性網友的留言,一邊說:「聽到這些人說的話,是妳妳會想嫁給他們嗎?」她感慨著說,就是因為這種近乎病態的社會文化,才害得多數男人現在只能『買』外籍新娘回家當玩具,而女人寧願孤老到死也不嫁。
不過說起台灣部份女性瘋狂哈CCR,甚至成為專找外國人上床的「西餐妹」,李女也相當不以為然,她解釋:「台灣很多外國人都是red neck(鄉巴佬),光聽口音就知道不是來自大城市的人,」不解為何在外國相當普通的男性,到台灣卻變得莫名搶手?
「我在夜店看過太多了。」李女強調,雖然不是每個外國人都抱著同樣膚淺的心態,但確實有老外愛占台灣女生便宜,更讓她不能理解的是,很多女生明知對方是「Player」(花花公子),被玩弄後又找了一個同類型的人,染病、懷孕也樂此不疲。
說了這麼多,李女仍對台灣男性充滿希望,她向記者表示,她相信台灣還是有很多優質男生,只是自己都沒碰到,未來若要結婚,她仍會先考慮「台客」,「沒辦法,我的英文真的太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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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3月27日 星期三

亞洲女人為什麼CCR


這篇算是呼應我前面寫的"跟外國人交往吧!"一文,常常看PTT的婚姻版,總覺得裡面隨便一篇都可以讓我離婚。舉凡抱怨老公都不做家事,抱怨要跟老公的父母同住,抱怨婆媳問題....大大小小林林總總,總是讓我有種亞洲男人真的沒有救了的感覺。

覺得我有權力這樣說,因為我曾經跟非常傳統純正的台灣男人交往了七年,最後無疾而終,分手那年我27歲。理由呢? 因為沒車、沒錢、沒房子。然而我在意那些嗎? 我們為何不能一起奮鬥? 然後又是他家裡希望一路唸到博士再來考慮婚姻大事,我們那時很相愛,但是他沒給我個結果就出國深造,讓我心灰意冷。過了那一段後,我擬定計畫,每段感情兩年就要決斷是不是有機會結婚,給自己最長不拖過第三年的規定。

由於長期的男女不平等,亞洲男人從小被保護的很好,總覺得女人為他們做什麼都應該,養尊處優習慣不負責任。後來也很慘的遇上一個號稱"準備離婚"的男人,結果老婆一發現卻馬上大罵我狐狸精勾引他。這些神經病,都讓我覺得,要一個肯定的答案很難嗎? 要做決定、知道自己要什麼、不要什麼很難嗎? 怪東怪西就不見他們怪自己? 以第一任男友,我回頭想想不知怎麼可以默默就等他畢業、等他當兵....,其實永遠脫離不了喝奶的男人,都是早有跡象可循。不是我要他們不孝、不義,實在將心比心,我何曾把自己的家庭問題讓你去背負? 坦白來講,都是為自己不負責任的行為去找些合理化的藉口罷了。

認識我老公以後,有一次他問我,為什麼台灣的男人都那麼喜歡打電動,他同事明明結婚有兩個小孩了,常常藉口說要加班,其實是留在辦公室打電動。他們難道不用分擔家務、照顧小孩嗎? 喔,我跟已婚的男人交往過,問我就對了。我跟老公說台灣男人不管這些,女人如果一直要老公回家會被認為不懂事,到時連婆婆都會跳出來管就難過了。他又問,那為什麼婆婆要跳出來管別人的家務事阿?? 這有點難解釋,台灣小孩從小就是父母的財產,父母把你把屎把尿養到長大,尤其男孩子,都會期待有另一個媽媽接受媽媽從小照顧他的工作。這種人我們叫他媽寶(Mama's Boy)。而且因為高房價,很多人結婚還是跟父母同住,男人回家擔任的角色永遠以當兒子為主,而不是丈夫、父親。他們就算40歲還是一心只想吃奶。在台灣這種環境下養出的男人,不管你付出再多,他們都不痛不癢,跟這種人瞎耗的女人,若不是青春正盛時間多,不然就是自己條件不足換不到更好的。

還有,這個世代,我身邊的男性友人,目前未婚、會做家事的、賺的錢卻不如我多,我也不過領50000的薪水。小有成就、也會打扮的單身男子、還算有趣,則不懂得對女生主動示好,或事變成女生示好就照單全收的濫咖,最候一個也定不下來。其實條件好的女生,自己追求者都顧不完了,男孩子若不主動、專注,對方哪會看的見你? 除非你也不需要條件太好的女人,這樣存點錢去買一個就好了,男人也CCR,台灣豈不皆大歡喜!

驕傲、自大、沒有生活目標、被動的台灣男人,把好多好多台灣女人逼去CCR,卻還以為這些女人是崇洋媚外,只能說,你們活在自己的井裡,會快樂一些,不想讓人爭辯什麼。如果還有什麼要補充? 可能就是提醒台灣男人有空要剪剪鼻毛吧!